导航:道教礼仪 > 道教戒律 > 道教戒律全集十八《上洞玄灵宝三元品戒功德轻重经》四
学者及百姓子匿爱弟子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聚集人众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投书谱人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自恃用性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妄作忌讳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希人事物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评论师友长短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轻慢经教法言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薄贱他人老病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弃薄乞人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乘威势以凌世人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阿党所亲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父母兄弟各别离居之罪。
右六十条罪,由天官左宫左府十二曹、地官左宫左府十四曹、水官左宫左府十四曹、太阳火官考吏主之。
天官右宫右府十二曹、地官右宫右府十四曹、水官右宫右府十四曹。
学者及百姓子嗔恚弟子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恚责善人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不放生度死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富贵忘师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诸天斋日不念道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嗔恚师主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论人过恶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笑人须闇贫贱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劝人为恶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禁人作善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快人过失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去就背向非道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五岳三河无简名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秽污五岳三河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夺人所好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驰聘流俗求竞世间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庆吊世间求悦众人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认他人之功以为己德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言人饮食好恶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惊惧百姓衰戹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惊惧鸟兽促着穷地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惊怖老少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轻凌官长有司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论议世间曲直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妄论国家盛衰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施惠追吝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游遨无度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登高罔下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牢笼飞鸟走兽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快人丧祸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以棘人行道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拜礼神鬼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裸露三光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呵骂风雨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换借不还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罔人荣称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傲慢三宝轻忽天尊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谋人君长师父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劝人不孝父母兄弟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矫称自异号为真人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信外道杂卫邪见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无经师托学欺诈神人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衣服赢余不散穷人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窃写经戒慢露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荣饰衣褐华丽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身不洁净登上高座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秽慢师门不恭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师有哀忧不建斋祷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弃忘师父逐世盛名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师得豪贵希望丰荣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师疾戹不侍省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远戹急逐宽乐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出入道户不关启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妄与他人入道户交语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斋请不为三官迁功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自愁家门不念他戹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家有丧疾怨道咎师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得师经道而自称已得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传师道法不折送盟信之罪。
学者及百姓子八节不言名五帝之罪。
右六十条罪,由天官右宫右府十二曹、地官右宫右府十四曹、水官右宫右府十四曹、太阴水官考吏主之。
三元品戒,部有六十条,合一百八十条戒,各有阴阳左右水火风刀官考典之。正月十五日,上元校戒之日。七月十五日,中元校戒之日。十月十五日,下元校戒之日。此一年三日,皆地上及五帝五岳灵山、三界神官,及诸水府三官司罚。无穷无深、无远无近、无大无小一切神灵,皆同上诣上三天玄都三元宫中,皆赍诸天地上得道及未得道见在福中,及兆民生死缘对宿根簿录,功过轻重,列言上天。是其日,无极天尊、十方大圣众、三十二天帝、飞天神王、高上玉虚至真大神、无极大道太上老君、诸君丈人、五老帝君、南极北极东西二华、九灵真母、南上元君、太和玉女,同时俱到三元宫中。众圣既集,诸天飞仙神仙、真人玉女,长生司命司录司杀、南斗北斗,诸天日月星宿、璇玑玉衡,一切众神,莫不森然俱至。三元左右中宫三官九府百二十曹、阴阳左右水火风刀考官,各筭计天上天下生死簿录,更相校讯。有善功者上名青簿,罪重者下名黑簿,各以一通,列言三官,功过善恶,毫分无失。是其日,能依三元谢过之法,清斋烧香,依玄科言,行之百日,则地只右别,营卫门户。行之八年,皆得三官保举,度名青簿之中,克得上仙,道不失其分也。
道君稽首敢问天尊:功德轻重,拔度阶级,高下次第,何者为先。先世负重责,为止一身,为流及子孙。己身行恶,为身自受报对,为上误先亡。如今所见百姓子男女人,见世生身充受涂炭,百苦备婴,不能自解。又见死者形魂忧恼,流曳三途五苦之中,长河寒庭,风刀万劫不得解脱。经传或云先身行恶,殃流子孙。或云己身罪重,上误先亡。或云善恶各有缘对,生死罪福各有命根。如此报应善恶缘对,则各归一身,不应复有延误之言。又云自非功德拔度,先世谪魂则无由解脱。功德既建,则生死开泰。若各有缘对,行恶之者,死则长沦万劫,长挚幽夜,何缘复得建此大功,以自拔赎。若子孙建功,上为亡者,则与延误,理无复异。愚情浅狭,所未能了。天尊既开大宥之化,生死皆明,宜#1使幽显尽然有判,不令愚闇惑于二论。既蒙饰擢,位任总司,当宣正法,开示来生。欲使法音流演诸天,亿劫不绝,正一长存,生死蒙福,大宥明焉。缘兹上白,伏愿天尊特垂一及怜。
于是天尊欢喜答曰:善哉,善哉。子之所问,要乎深矣。子虽洞灵墟,而幽源未尽,虽览大有,而龙汉难明。气不可极,数难可穷,死而复生,幽而复明。天地运转,如车之轮,人之生灭,如影随形,故难终也。气气相续,种种生缘,善恶祸福,各有命根。非天非地,亦又非人,正由心也。心则神也。形非我有也。我所以得生者,从虚无自然中来,因缘寄胎,受化而生也。我受胎父母,亦非我始生父母也,我真父母不在此也。父母爱重,尊高无上。今所生父母,是我寄附因缘,禀受育养之恩,故以礼报,而称为父母焉。故我受形,亦非我形也。寄之为屋宅,因之为营室,以舍我也。附之以为形,示之以有无。故得道者,无复有形也。及我无身,我有何患。所以有患者,为我有身耳。有身则百患生,无身则入自然,立行合道,则身神一也。身神并一,则为真身,归于始生父母,而成道也,无复患也,终不死也。纵使灭度,则神往而形不灰也。终身归其本,不相去也。身犯百恶,罪竟而死,名曰死也。死则灭坏,归于寄胎父母。罪缘未尽,不得归于真父母也。神充涂役,形成灰尘,灰尘飞化而成爽也。魂神解脱,则与爽混合,故魂爽变化,合成一也,而得更生,还为人也。形神相随,终不相去也。如此善恶,身各有对,岂可咎于先亡及后子孙乎。龙汉之前,逮至赤明,旧文生死各由一身,亦不上延,亦不下流,罪福止一,各以身当。赤明以后,逮及上皇,人心破坏,男女不纯,嫉害争竞,更相残伤,心不自固,上引祖父,下引子孙,以为证誓,质告神明,竟不自信,负违誓言,致三官结簿,身没鬼官,上误先亡,下流子孙,致有殃逮,大小相牵,终天无解,祸及一宗。此罪恶之人,自求大殃。至法明言,永不得同。达士积行,当取诸身,无求乎人。明真旧典,岂虚言哉。
天尊重告太上道君曰:大慈之道,度人为先,非功不赏,非德不迁,非信不度,非行不仙也。夫建功德者,一为天地,一为三光,一为帝主,一为兆民,一为祖世,一为家门,一为众生,一为己身。经云:夫欲度身,当先度人。众人不得度,终不度我身。大慈广远,惠逮无穷,天人所仰,况在七祖父母乎。罪福可不相加,至于功德,故有因缘之恩,精诚自责,天为回度,一志之感,人神同开,况于寄胎禀气,而生受其育养生成者哉。慈爱既浓,岂可不为重建功德,以相开度,施报穷魂乎。自龙汉以来,至于赤明,得道者及见在福中,门户清贵,善缘来生,莫非积功累德,勋感诸天,以致交报。及九幽长夜宿责之身得解脱者,莫非功德拔赎开度,以还人中也。南陵朱宫九都上格,悉有其名,报应之理,毫分无失也。年月相推,甚有分明。
道君作礼:今闻天尊告诸缘对功德报应,诸疑顿尽,心欢意释,无复余滞。辄当勤心,奉宣大法,普示诸天无极世界百姓子男女人,咸令遵承,一切见明矣。
太上道君上白天尊:既垂开悟,诸疑并了,不审功德,何者为先。见明真科文及智慧上品拔赎罪根,为尽如是,为复有余方,信誓拔赎,及教化童蒙,建立静舍,供养师宝,布诸香油,燃灯照夜,心行善念,救度众生,慈爱忠孝,布散穷乏,饷饴百乌,无有恡惜。其中功德,为有轻重,为同一等高下尊卑。愿垂告示。
天尊告曰:凡建功德,无大无小,无高无下,其功等耳。轻重报应,由人心也。心行不怠,苦而不退,此功难称,德亦难名。徒有至心,行之不专,正可得免罪而已。无心而浮好,徒施而无获也。富室之家,爱惜财宝,不肯施散,拔赎罪根,徒推心求道,希望大报,此将徒劳而无益也。天道何其责人财宝,强使作功德,故观其悭心,质求其意,有而不散,将何求哉。穷而发心,意志坚明,勤苦师门,劳不为惮,道已鉴之,如此之辈,则功感诸天。故施财以对心,推心以对财,其功等尔。古人求心,末世求财,古人非心不仙,末世非财不度。所以尔者,末世贵财而不贵道也。以黄金万斤,仙经一部,施于穷山,末世乃当贪取此金,岂贪仙经也。黄金克为身患,仙经克得命长。亦合知如此,祇自不能免于悭贪,既自不能免于贪悭,安得为究道耶。故非道弘人,此之谓也。明真科法,智慧上品,拔度罪根,施于生死,其法甚重。至于学士,身未入定,处于嚣尘,能无得失?举动施为,罪福并行,故三官九府百二十曹、左右阴阳水火考官,司人得失,善功者列言左官,行恶者列言右宫,各随年月日数远近,以考促之功德,日数轻重。报应如涛水之会,必至之期,万无一失也。但以轻重远近言之耳。今故相告,勤为宣示,咸令来生男女善人,普知天地有不期之响应,真实之言也。今以三元谢罪之法相付。元始上道旧文,秘于三元宫中,万劫一行,不传下世。有盼其篇目,宿根自拔,结缚自释。宝而行之,必招大福。轻而泄之,祸至灭族。言丹心尽,深慎科法。道君欢喜,稽首作礼。是时诸天同时称善,稽首奉行。
上洞玄灵宝三元品戒功德轻重经竟
#1 宜:原误作「宣」,据敦煌S.6659抄本改。
(资料整理者:正一三清自然门辛罗滨道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