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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坛场法器-法杖

时间:2017年02月07日 10:29内容来源:易奇八字编辑部 浏览量:3329
法杖是道教斋醮科仪常用法器的一种,亦称策杖或九节杖。杖,原是老人帮助起立或行走的工具。中国古代亦以杖作为王位或军权的象徵,或者作为惩罚犯人的刑具。东汉以后的神仙传记中,杖还作为人尸解后躯体的化身。南北朝时,道教也以杖作为权力的象徵。

《洞玄灵宝道学科仪》称,凡是道学,当知九节杖,辅老救危,各有名字,不可不知。杖之九节,各以星为名,依次为太皇星、荧惑星、角星、衡星、张星、营室星、镇星、东井星、拘星等等。道士制作法杖,须择名山福地,净域灵墟,用吉日取向南净竹长五尺五分,通有九节者,奉安净所,选甲午、丙午、丁卯或三月三日、五月五日、七月七日、九月九日。将竹第一节左微曲一曲,右微曲一曲,于第一节下四面开四窍,纳以四岳内名。于顶中开一元,安中岳内名。又实以灵书中篇,各以蜡封固,或专意佩持修用者,则用五帝符入杖中。以黄纹之缯作袋用,长短小大仅可容杖。在斋醮科仪中,道士使用这样制作的法杖可以召请神灵或天将,可以按法勘破幽狱。以杖指天,天神设礼;以杖指地,地只侍迎;指东北方,万鬼束形。法师在行仪时,常在九节杖的第二节下悬挂一小黄幡,长七寸,上书有十方救苦天尊号及十方玄化符。王契真《上清灵宝大法》称,法师在破狱时,注目於杖,化策杖为芝幢,龙头虎尾之状。龙身光耀,口含华幡,灵风庆云,盘结於上,光焕无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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